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充分了解并确保境外船舶船东资信和运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方可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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