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十九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缴存海员外派备用金。海员外派备用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备用金的缴存金额、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