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十二条

境外企业、机构在中国境内招收外派海员,应当委托海员外派机构进行。 外国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在境内开展海员外派业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