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第十一条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