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备案机关应自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表》上加盖备案印章。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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