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国际货代企业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备案表》自动失效。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