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变更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子基金变更事项监督

第二十条

科技部、财政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对子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监控机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以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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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变更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