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变更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子基金变更事项监督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加强对子基金变更事项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把变更事项的管理与落实作为评价内容,根据评价情况适时作出相关管理调整。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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