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水库调度

第十五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组织三峡水利枢纽管理单位编制汛前消落期、汛后蓄水期和枯水运用期的水量调度运用计划,征求重庆市、湖北省以及三峡水库下游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后,报水利部批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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