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水库调度第十一条三峡水利枢纽管理单位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者长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的三峡水库防洪调度指令,具体负责三峡水库防洪调度的实施。 三峡水库的发电与航运调度应当服从防洪调度。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