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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