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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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