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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