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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