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

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及公众易查阅的媒体渠道对外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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