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经营安全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