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经营安全
第十一条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经营安全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