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海关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