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过境和中转检验检疫

第三十七条

装载过境水生动物的包装容器应当完好,无散漏。经进境口岸海关检查,发现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散漏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整改。无法有效整改的,不准过境。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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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