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过境和中转检验检疫第三十六条运输水生动物过境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凭货运单、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向进境口岸海关报检。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