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境外检验检疫

第二十一条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海关总署确认的检验检疫证书格式和内容对向中国输出的水生动物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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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