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年度评价
第八条
总体程序 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每年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年度监测,并自行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区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由农业农村部予以公示和通报。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年度评价
总体程序 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每年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年度监测,并自行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区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由农业农村部予以公示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