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复 查第二十三条通报程序 农业农村部将于次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示范区的复查结果予以通报。通报前应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