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二章 年度评价
第十六条
督促整改 农业农村部对评价结果为差的示范区,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应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包括整改落实措施以及整改成效等内容)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对示范区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核实,并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年度评价
督促整改 农业农村部对评价结果为差的示范区,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应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包括整改落实措施以及整改成效等内容)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对示范区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核实,并上报至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