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应当提供立案监督建议书、相关案件材料,并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复议维持不予立案通知或者立案后撤销案件决定及有关说明理由材料。
- 制定机关
- 应急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应当提供立案监督建议书、相关案件材料,并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复议维持不予立案通知或者立案后撤销案件决定及有关说明理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