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四条第四章 信息报送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理财公司、银保行业平台、理财行业平台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个人养老金业务情况报告。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