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四十三条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可以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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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