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第三章 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第四十三条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可以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