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应当登记开户人的基本信息、辅助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核验记录等,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开户人身份信息。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应当登记开户人的基本信息、辅助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核验记录等,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开户人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