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二十二条

单位代理职工开立资金账户的,应当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等材料。

单位代理开立资金账户的,在参加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商业银行可以向参加人提供资金转入、产品购买等服务,但不得提供资金领取服务。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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