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
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以资金账户为唯一载体。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交易行为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从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资金账户。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以资金账户为唯一载体。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交易行为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从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