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社信息平台、银保行业平台、理财行业平台对接,取得验收合格意见或符合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技术评估,确保基础设施水平、网络承载能力、技术人员保障能力、运营服务能力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社信息平台、银保行业平台、理财行业平台对接,取得验收合格意见或符合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技术评估,确保基础设施水平、网络承载能力、技术人员保障能力、运营服务能力与业务规模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