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办法》第三十八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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