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三十五条使用纸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