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开具纸质发票应当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填开,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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