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五条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变更涉及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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