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二十三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局确定。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