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第十二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