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十一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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