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国家鼓励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能效水平。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