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鼓励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能效水平。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