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发现在用高耗能特种设备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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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