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状况。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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