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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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