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

(三)建设项目附属设施或辅助工程使用林地情况;

(四)是否落实了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有关保护措施;

(五)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及有关补偿费用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