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抽查工作结束后,各监督机构应当汇总检查结果形成包括抽查过程、抽查结果等内容的抽查工作报告,于每年10月底前报承办机构,承办机构汇总各监督机构抽查工作报告,并于当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报告和各监督机构抽查工作报告提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

抽查结果依法予以公开,并在有关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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