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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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