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本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本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