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听证程序

第五十七条

听证准备及听证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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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