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退出程序 / 第二节 撤销第四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的纸质或者电子凭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