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准入程序 /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以及逾期未作出进一步审查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视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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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