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6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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